尊敬的客户:
为确保股票期权行权和交收工作的顺利进行,降低因保证金不足造成的违约或无法行权风险,结合交易所安排,我司对保证金调整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,请您知悉。
一、到期日前保证金调整安排
上海证券交易所ETF期权2月合约的到期日为2月26日,您须密切关注以下事项:
(一)2月20日日终,我司将解除当月垂直价差组合保证金优惠;2月24日日终,我司将解除当月跨式、宽跨式组合保证金优惠。解除组合保证金优惠后,届时,账户风险度存在大于100%的可能,请做好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的准备;
(二)2月25日日终,我司将对临近到期合约的保证金上浮20%。届时,账户风险度存在大于100%的可能,请做好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的准备。
二、权利仓风险提示
到期虚值合约的价值将归零,非虚值合约可选择通过行权或平仓进行了结。
(一)如不准备行权,可以选择平仓了结合约;
(二)如准备行权,须自行在2月26日15:30前进行行权操作,否则视为放弃权利,且损失相应的权利金。申请认购合约行权,须在期权账户准备足额资金;申请认沽合约行权,须于E日15:00前在与期权账户关联的证券账户准备足额标的证券,否则行权操作无效;
(三)认购期权行权所获证券在2月28日可进行卖出,请关注期间的市场波动风险。
三、义务仓风险提示
如合约被行权指派,须履行交收义务;如合约未被行权指派,合约到期自动注销。
(一)如不准备被行权指派,可以选择平仓了结合约;
(二)如准备被行权指派,须履行交收义务。义务方须在2月27日11:30前在衍生品资金账户准备足额交收资金(认沽合约)或在期权账户关联的证券账户准备足额标的证券(认购合约);
(三)若权利方行权和义务方指派同时发生,按照净额确定应交收资金或证券;
(四)义务方如未准备足额资金或标的证券用于行权交收的,则属于违约,我司将按交易所规则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置。行权交收违约将对客户产生不利影响,请避免发生。
特此提示。
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2月21日